近日,怀宁法院执行干警一行人驱车500多公里赶赴湖北石首市协助被执行人办理房产过户,与当地法院联动执行完毕3案(其中石首市法院2件)。
2021年4月,徐某某与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怀宁法院审理判决吴某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徐某某借款本金63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未按期履行,徐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吴某某少量银行存款,轮候查房吴某某一处在湖北房产,多次向吴某某释法明理并督促其履行,已执行到位20余万元,余款44.5万元吴某某承诺在房产处置后支付。近日,执行干警获悉吴某某被查封房产找到买主,吴某某准备过户、请求法院协助。
3月2日,怀宁法院执行干警们赶到被查封房产所在地的石首市,与当地法院共同协助吴某某处置房产。房款到账后,吴某某将41万元汇入怀宁法院账户,不足部分执行干警扣划吴某某存款3.5万元,尾款44.5万元全部履行到位,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