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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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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4 浏览次数:1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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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芳芳:
本院受理(2022)皖0822民初3833号原告刘建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3年1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怀宁县人民法院月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人:陈流水
联系电话:0556-405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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