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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高速路口现场解纠纷 奋力跑出怀宁法院“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次数:59071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9月30日,怀宁县人民法院在安徽省合肥市集贤路高速出口成功调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既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往返奔波,又缩短了原告主张的工程款到账时间。

该案系怀宁县人民法院于9月份受理,在9月27日开庭时,因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工程款的计算标准存有争议,直至中午下班后才结束庭审。结合双方当事人庭上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当即拿出了调解方案,但因被告未到庭,其代理人需要与被告本人电话确认而未果。当日下午,承办法官上班第一时间即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未果。次日,原告对庭审时给出的调解方案有异议,承办法官又开始做原告及其代理人的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连续2天不停地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当事人最终于9月30日上午达成了一致意见,从而落实了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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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较为严峻,原被告分别从合肥驱车到法院调解签字也较为不便。承办法官当即放弃了午休时间,一行三人驱车赶往合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中午可能会休息,待车辆行驶快到合肥时,承办法官才与他们联系前往高速出口签调解协议。待到高速出口,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即将车辆打着双闪停放在马路边上准备签调解协议,但被告又对支付的工程款金额有异议,要求原告减少五万元的工程款主张。承办法官当即在车水马龙的马路边上再次给双方当事人反复讲事理、摆法理、晓情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同意了被告给出的调解意见并对承办法官说:“我同意真的是因为你们这么辛苦的跑过来”。随后,承办法官一行驱车返回,临近下班时才返回办公室,稍作休息即投入工作状态,最后冲刺该院第三季度结案工作,直至近22时才完成节前收尾工作。(伍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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