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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诉前调解进社区 纠纷化解在诉前
发布时间:2022-07-19 浏览次数:93911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7月14日上午,在怀宁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一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在怀宁县高河镇骑龙社区居委会调解室内被顺利化解,涉案房屋现场交付,租赁押金及时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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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代某与工友因在当地做工需要,租用洪某的两间住房,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一年,租金600元/月,租金按月支付,押一付一。今年七月份,洪某告知代某,因合同到期不再向代某等人出租房屋,且因房屋内设施受损不予退还押金。代某称房屋内设施一直是坏的,他们不应该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双方就此僵持不下,多次发生争吵,经公安部门多次出警协调未果,代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洪某返还押金。7月12日,经怀宁县人民法院委派,代某找到诉调对接中心,请求帮助解决此事。

因该纠纷发生在社区,诉调对接中心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及时与中心驻社区调解员联系,第一时间上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当事人最终就押金退还事宜达成和解,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案标的虽小,但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为及时高效化解此类纠纷,怀宁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以最短的时间、最高的质量、最优的服务帮助群众切实解决“急愁难办”的烦心事、揪心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诉前,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陈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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